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师培〔2013〕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并于2013年4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到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会展中心展三教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做好201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师培〔2013〕1号)
广西中医药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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