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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03-1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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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08年

第一期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教师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岗的通知》(桂教语工〔2003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桂语〔200612号)规定,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80分);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普通话水平为三级甲等(70)以上。为了更好地落实这一目标,使我校师生顺利达到这一目标,学校拟定于324日至30日晚上开展普通话培训班,4月上旬进行普通话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各部门通知本单位需要参加培训和测试的人员和学生参加本校组织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行政人员、医务人员、学生等相关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请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的人员于320日前报名,学校本部人员直接到人事处报名;学生由班长收集本班同学资料,填写好《广西中医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统一到人事处报名,个别同学也可直接报名;附院、护理学院、药厂的人员到本单位人事科或行政办公室报名。报名时请交培训费等相关费用和个人一寸照片两张。按自治区语委办相关规定:培训费110元,测试费及证书工本费教师55元,学生30元,书费12元。

 

附:广西中医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

 

                        广西中医学院人事处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