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2]14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候选人的通知》(桂教办[2012]332号)文件精神,教育部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就我校组织申报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候选人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一)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不接受跨单位申报;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三)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四)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五)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六)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二、限制条件
(一)已获得“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二)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一般应为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一般应为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报领域
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力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四、支持措施
(二)教育部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高级研究学者”选派计划中,每年择优资助200名左右“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赴国外高水平大学从事合作研究。
五、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制度,我校限报2名。
六、 材料要求
申请者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2)及《“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附件3),并附资金配套承诺书,同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超过40个页码。申请材料需一式13份,请双面打印装订。
七、申报截止日期
请于2012年8月1日上午8点至12点交学校科技处计划科,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八、其它
教育部科技司通知和附件可在科技司网站www.dost.moe.edu.cn上下载。
联 系 人:谢阳姣
联系电话:外线0771-3137535 ;0771-3941063;
内线5513;手机18677066890
传 真:0771-3941063
电子信箱:524598948@qq.com
附件(可从教育部科技司网站www.dost.moe.edu.cn、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网站、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群(QQ133617005)下载):
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3.《“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者清单》
4. 关于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 知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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