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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2012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日期:2012-06-2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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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2]43号)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12年推荐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应以校级及以上的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为基础,且必须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

2. 已经获得过高等教育自治区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人填写《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4,请按照附件6(《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等填报说明)的要求填写。

2.申请人填写《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一览表》(见附件5

3. 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2012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排序汇总表》(见附件3),注:“上报材料名称(数量)”一栏是指具体成果内容数量(如论文,教材等)。

三、申报程序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广西教育厅教学成果奖的名额18项,因此我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18项教学成果上报教育厅。请各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予各二级学院(部门),由单位汇总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和本单位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送交学校高教所。同时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电子文档请发送到109829069@qq.com。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申报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2012年7月4日上午11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3146616,内线5510

附件:1桂教高教[2012]43号《关于做好2012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2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办法

       32012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排序汇总表

       4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5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一览表

       6.《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等填报说明

广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二○一二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