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春节期间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关于2012年春节期间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校园内各住户:
在2012年春节来临之际,根据《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和学校的具体情况,为确保广大教职工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结合院内实际情况,特对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做以下规定:
一、燃放烟花爆竹地点:在校园内居住的所有住户及家属、小孩和探亲访友人员,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统一到后门至西区8栋学生宿舍门前指定路段燃放。
二、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年三十下午4时至年初一凌晨2时;初一至初六下午7时至晚上12时;元宵节下午4时至晚上12时。
三、禁止在以下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一)东区1栋至17栋、西区1栋、3栋教职工宿舍区内。
(二)所有楼房室内、阳台、窗口、走廊、楼梯、屋顶。
(三)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医药会展中心、足球场、药用植物园等。
(四)运输中心和学校划定的机动车停放点及周围。
四、各住户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严格按照南宁市关于“限炮类”规定的炮类燃放。
五、各住户要教育家属、小孩和来访亲戚朋友严格遵照规定执行,如有违反并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按南宁市有关规定处理。
六、东区教职工宿舍区消防通道禁止停放各类机动车辆,原停放在东区1栋、6栋、11栋旁和西区7栋至后门道路上的小汽车,春节期间自行转移到老干活动中心门前道路停放。
广西中医学院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单点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