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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教职工2011年下半年交通补贴的通知

来源:后勤管理处 作者:张秀英 日期:2011-12-2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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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2011年下学期即将结束,为做好2011年下半年教职工交通费的发放工作,现将发放程序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个人申报。由符合交通费发放条件的教职工提出申请,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在《交通补贴申请表》个人情况栏内如实填写有关内容。

2、 审核。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部门、人事处、后勤管理处进行审核。各部门根据我院交通补贴相关规定做好审核工作。

3、 公示。经审核后,将认为符合发放条件的名单进行公示,如有错漏或情况不实,职工群众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后勤管理处房产管理科反映或更正。

4、 《交通补贴申请表》可在学院主页校园公告栏下载,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符合交通费发放条件的教职工做好填报工作,统一收集并于20111230日前交到后勤管理处房产管理科。逾期不在办理。

5、 交通补贴发放范围:未参加学院福利分房的学院本部职工均享受每月120元的交通补贴,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凡是本学期请产假、事假、病假、外出学习、培训的均按人事处相关规定扣除请假时间。

特此通知。

 

交通补贴申请表(2011年下半年)

                       

             后勤管理处房产管理科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