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学院55周年校庆礼品招标公告
2011年12月下旬,我校将迎来55周年校庆。五十五年校庆,是我校发展史上的一次盛典,届时将有上级领导、兄弟院校、知名校友等出席,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作一批能够反映学校特色、突出校庆主题、凝聚校友情谊的校庆礼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我校有关规定,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货单位。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校庆礼品、要求有学校中英文名称、校庆标识;能够反映学校特色、突出校庆主题、凝聚校友情谊。
二、交货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货。
交货地点:广西中医学院明秀校区(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
三、报价要求:
产品报价书应按招标书标明各规格产品的产地、生产厂
家、单价、总价。报价单价应包括包装、运输、装卸等费用。
四、付款方式:
货到检验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五、质量要求:
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现场抽样检测合格。
六、投标文件: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用密封袋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注
明投标单位名称(全称)、投标项目等,并在密封袋的两端贴密封条,加盖骑缝章。
投标方应提供投标人资质文件、反映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材料文件、反映投标人业绩文件。
投标方应同时将样品和设计图案带来,供评标小组参考。
七、标书截止日期:
2011年10月28上午12:00前送至广西中医学院院长办公室(我校不接受逾期或不规范的投标文件),
八、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定和提交投标书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九、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或信函,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信函或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的修改文件。
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书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
邮编:530011
电话:0771-3137577
联系人:黄龙坚、夏天
广西中医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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