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填报2011年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改工程项目申请书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桂教高教【2011】55号(关于重新填报2011年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改工程项目申请书的通知)文件,为规范管理,教育厅要求重新填写2011年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改工程项目申请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1年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改工程项目已在桂教高教【2011】24号文件公布,但是项目申报时间是2010年,因此需要重新填报申请书。新报的项目申请书应以桂教高教【2011】24号文件公布的项目编号为准,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要改变。项目研究时间从2011年3月开始计算,研究周期为1-2年,项目的实施方案,具体实施计划(含年度进展情况)应做相应调整。
2、请各单位根据附件1(《2011年广西教改工程立项名单和项目编号》)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重新填报2011年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将本单位的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汇总后于6月18日前交到办公楼503,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到109829069@qq.com.
3、新填报的项目申请书将由教育厅盖章后退回学校,一份由学校存档,一份交项目负责人存档。
如有疑问请咨询曾学文,内线5510,外线3146616.
附件1:《2011年广西教改工程立项名单和项目编号》
附件2:《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
附件:3:桂教高教【2011】55号《关于重新填报2011年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改工程项目申请书的通知》
广西中医学院教务处
201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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