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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的通知

日期:2007-08-1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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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厅桂教科学20074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一)课题负责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课题的申请。

(三)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参加申报,得到同级别基金项目教育学科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省级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已结题的课题以结题证书时间为准。

(四)申报国家级课题的申请人必须承担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

(五)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40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二、课题要求

(一)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招标课题最终成果要求出版40万字以上的专著,在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其他课题最终研究成果要求必须包含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论文(著作)

(二)《课题指南》中所列的国家重点课题即为课题名称,所列内容即为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方法;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可根据《指南》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内容。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

详细申报事项请登录http://onsgep.moe.edu.cn查阅《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07年度课题指南》、《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文件。请申报者于2007830日将申报材料交到学校高教研究所,申报材料包括:

(一)   申请书12份(至少1份原件)及其电子文档;

(二)   评审活页5份及其电子文档。

所有申报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联系人:王春玲,电话:15978130166

 

   广西中医学院高教研究所

二○○七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