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一名干部作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通知 来源:党委组织部 作者:张艳娟 日期:2011-05-25 点击数: 次 分享到: 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通知,拟在我校选派一名干部作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条件是年龄在45岁以下、中共党员、在职在编的干部。工作时间为一年。该项工作是锻炼年轻干部的极好机会,请各院(系)级党委、党总支本着对年轻干部培养为己任,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响应区党委号召,对年轻干部做好动员工作。报名截止时间:5月27日(周五)下午下班前;报名地点:校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张艳娟;联系电话:3137565 校党委组织部 2011年5月25日 打印正文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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