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您好!

网站不支持您所使用的浏览器版本(可能会出现网页变形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展示页面效果,请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点击图标会跳转到相关浏览器的官方网站下载页面)。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关于发放教职工2007年上半年交通补贴的通知

日期:2007-06-28 点击数:
分享到:

 

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明确教职工交通费发放办法的通知》(桂中人[2006]2号)及2006年3月29日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07年上半年教职工交通费的发放工作,现将发放程序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个人申报。由符合交通费发放条件的教职工提出申请,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在《交通补贴申请表》个人情况栏内如实填写有关内容。
    2、审核。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部门、人事处、后勤管理处根据《关于明确教职工交通费发放办法的通知》要求做好审核工作。
    3、公示。经审核后,将认为符合发放条件的名单进行公示,如有错漏或情况不实,职工群众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后勤管理处综合科反应或更正。
    4、《交通补贴申请表》可在学院主页校园公告栏下载,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符合交通费发放条件的教职工做好填报工作,统一收集并于2007年7月2日前交到后勤管理处综合科。逾期不再办理。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交通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