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区职工住宅关于办理用电报装资料收集的通知
各购房户:
根据南宁市供电局青秀分局的要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应按一户一表要求和标准进行建设。现我校新校区职工住宅已进入一户一表安装阶段,按要求住户用电报装申请必须填报《批量客户住处登记表》一式一份,并上交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只用复印《市场运作方式住房买卖合同》的第1页、第3页、第8页各一张),住户的联系电话请填写在购房合同复印件第1页空白处,以便于学院统一填写《登记表》。请各购房户于2011年4月8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及购房合同复印件按单位和部门收集好送到工会统一汇总填报。逾期不交影响小区住宅建设进度的,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广西中医学院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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