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的通知
广西中医学院关于认真做好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住户、学生各宿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桂政发〔2009〕63号)以及南宁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时限为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二、凡普查标准时点在广西中医学院本部(含秀灵学生宿舍)区域范围内居住的人口,不论是常住人口还是非常住人口,不论是户籍在学校本部人口还是非户籍在学校本部人口,不论是外出人口还是外来人口,都必须进行普查登记。另外,常住学校本部的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员将首次纳入普查范围,也要进行普查登记。
三、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内容。
四、人口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所有普查对象应当依法履行普查义务,按时提供人口普查所需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得隐瞒有关情况,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人口普查工作。
五、学校人口普查员已经过严格培训,对普查对象的资料严格按规定和要求保密。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人口问题关系国计民生,人口普查需要你的支持。根据上级的规定,学校人口普查员将在规定时间(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佩带“普查员”证件上门入户普查登记,请你按照有关要求予以配合为盼。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广西中医学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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