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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0年第二期普通话测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10-0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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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教师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岗的通知》(桂教语工〔2003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桂语〔200612号)规定,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80分);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普通话水平为三级甲等(70)以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在全区开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桂语办〔20108号)文件精神,从今年起全部采用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新的测试标准。学校拟定于1024进行我校师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如时间有变动另行通知),测试地点:学校信息网络中心(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请各单位、各部门通知本单位需要参加测试的人员报名参加。

请参加测试的人员于10151100前报名,学生由学工处统一组织报名;附院、护理学院、药厂的人员到本单位人事科或行政办公室报名;由学工处和附属单位统一将填写好的《广西中医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的电子版和书面材料交到人事处。学校本部在职人员可直接到人事处报名;报名表中的所有项目请务必认真填写详细信息,字迹清楚,因提供信息有误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报名时请交相关费用和个人一寸照片电子版(120*160像素(宽*高),jpgjpeg格式,小于1M,以身份证号命名)。按自治区语委办相关规定:测试费教师50元,学生25元,书费21元。请于1021日到学校人事处(办公楼416号)领取准考证。

附:广西中医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

广西中医学院普通话测试工作站

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