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您好!

网站不支持您所使用的浏览器版本(可能会出现网页变形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展示页面效果,请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点击图标会跳转到相关浏览器的官方网站下载页面)。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清廉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06-08 点击数:
分享到:

各二级党委(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广西建设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建设文明家庭、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为重点,引领广大职工家庭牢固树立新时代家庭观,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廉洁自律、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推动形成爱国爱校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贡献家庭力量。

二、 评选时间

2022年5月-6月

三、评选对象

学校本部及附属单位全体教职员工家庭(含离退休家庭)

四、组织领导

成立广西中医药大学“清廉家庭”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莫锦荣   姚  春

副组长:庞宇舟   何并文

成员: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校工会、离退处、第一附属医院、附属瑞康医院、附属国际壮医医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附设中医学校)、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制药厂主要负责人。

具体组织工作由校工会、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负责。

五、评选标准

(一)有爱党爱国情怀。参评家庭成员必须拥护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自觉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维护民族尊严,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遵纪守法意识。家庭成员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家庭成员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等各方面明礼守纪,无违纪违法行为及腐败问题。

(三)有清廉家教家风。家庭注重立家规、严家教、正家风,对亲属子女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保持廉洁家庭本色。家庭成员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践行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以德治家,以廉为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家庭氛围好,具有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良好家风。

(四)有进取敬业精神。家庭成员热爱学习、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开拓进取,在各自的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

(五)有良好的美誉度。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和谐包容,理解信任、亲情深厚。夫妻之间恩爱忠诚、相濡以沫,互敬互信、责任共担。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尊重、沟通顺畅、尊老爱幼,传承孝道。家庭日常生活温馨健康,面对特殊困难不离不弃、彼此扶助、和睦乐观。与邻居关系良好,家庭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

六、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运用主流媒体和传播手段,正确引导舆论,广泛凝聚共识。通过各二级党委(总支)、工会组织在全体教职工中广泛宣传动员,激发教职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活动落实落地。

第二阶段:民主推荐。各二级党委(总支)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等额推荐(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面向所在单位通过自荐、他人举荐或组织推荐等形式进行公开征集推荐。采取民主方式进行评选,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300字左右),推荐的家庭需所在二级党委(总支)负责人审核同意。

第三阶段:组织评选。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在二级党委(总支)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议,征求学校纪委意见并报学校党委审定。

第四阶段:表彰宣传。学校党委对获评家庭进行表彰,在全校范围内总结宣传在清廉家庭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活动成效,推广经验做法,传播正能量,使清廉之风吹进千家万户。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清廉家庭”评选活动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清廉桂中医”建设的重要抓手,各二级党委(总支)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意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择优推荐。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清廉家庭”建设的重要意义,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清廉家庭典型突出事迹和精神风貌,让清廉家庭价值导向和标杆示范作用更加鲜明,形成家家户户争创清廉家庭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程序,实事求是。严格按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对拟推荐的清廉家庭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确保推荐的家庭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材料真实、准确无误,确保先进性。

(四)按时报送材料。被推荐为“清廉家庭”的候选家庭需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清廉家庭”推荐表》(附件2),家庭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文字简洁、生动感人,字数2000字左右。

被推荐“清廉家庭”报送材料须提供有代表性的3张jpg格式家庭成员合影照片(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万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20字以内文字说明)。

各单位推荐材料经领导审核后,由所在二级党委(总支)负责人签字报送。材料按推荐单位和家庭名称命名文件夹。电子版发至邮箱邮箱:gh@gxtcmu.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学校工会(仙葫校区合德楼121办公室)。截止时间:6月22日17:00前,逾期未报视为弃权。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工会联系,联系人:杨玉凤,电话:

17776207267。

附件:

1.广西中医药大学“清廉家庭”名额分配表

       2.广西中医药大学“清廉家庭”推荐表

中共广西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