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广西中医药大学拟通过遴选方式采购法律顾问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捌万元整(¥80000.00)/年
三、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四、遴选文件递交要求
1.递交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
2.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7日上午10:00。
如遴选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以学校经办人签收时间为递交时间。法定节假日不接收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3.遴选文件递交联系人:夏老师 18077026793
五、遴选文件要求
1.文件袋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遴选报名材料”。
2.服务方案。方案编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全部内容,格式自拟。
(1)对我校日常工作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或咨询;
(2)对我校开展的重大决策、作出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意见;
(3)应我校的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日常工作所涉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
(4)应我校要求出席相关会议和重要谈判工作;
(5)根据我校要求,对所属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辅导;
(6)根据我校的需要向第三方发出律师函;
(7)接受我校委托,担任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复议或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人;
(8)我校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9)根据学校需要,定期安排高资历的法务人员到学校配合开展法律相关的服务工作;
(10)服务报价。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前来递交报价文件,被授权人需要提供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上述文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处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名无效
1.遴选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
2.报价超过预算的。
3.遴选文件未按规定签章的。
4. 服务方案未按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进行编制的。
七、遴选办法:学校校长办公会集体决议。
八、采购需求答疑联系方式:夏老师 18077026793
附件1
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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