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中医药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 购买非还建住房职工(第三批报名)交纳购房意向金的通知
关于广西中医药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
购买非还建住房职工(第三批报名)
交纳购房意向金的通知
第三批非还建住房报名职工:
根据桂政发〔2009〕16号、桂房改〔2009〕6号、桂纪发〔2010〕27号和《广西中医药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选房购房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已完成第三批购买非还建住房职工报名工作。经学校本部和直属附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初步审核,本次报名职工有301人符合购房资格,现开展上述职工交纳购房意向金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交款对象
经学校本部和直属附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初步审核,具有购买非还建住房资格的第三批报名职工(无房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交款方式
交款方式: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转入项目如下专用账户。
户 名:广西中医药大学
账 号: 6210-7533-1526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明秀东支行
金 额:¥150000.00(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三、交款时间
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6日。
注:逾期未交纳购房意向金者则视为放弃此次购房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部还建户中的未达标户参与本次非还建住房购房,购房单价按照如下执行:①还建住房面积超过产权置换的部分按照同类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桂房改﹝2012﹞61号)执行;②非还建住房单价则按照项目非还建价格执行(暂估8220元/平方米,以实际结算为准)。
2、银行转款时务必做好转款备注,备注信息如下:
申购人单位,姓名,意向金(例:一附院,张三,意向金)
3、如确因故未能按期交款者,请于交款截止日前主动和办公室取
得联系。
4、交款职工于2021年7月16日下午下班前将交款凭证(纸质凭证或电子凭证复印件)交至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办公楼105室;
5、本批次交款职工在广西中医药大学系统进行排名,排名大于176名的职工,学校于2021年9月统一安排退款(全额)。
五、联系方式
地址:明秀校区办公楼105室
电话:0771-3106015、3100902
附件:广西中医药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第三批符合购房资格名单
广西中医药大学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指挥部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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