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仙葫校区职工住宅小区不动产办证材料的通知(第一批)
仙葫校区职工住宅小区各业主:
我校仙葫校区职工住宅小区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目前准备进入不动产首次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登记申请等环节。因办证需业主提交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提交材料楼栋(已整栋缴交南宁市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列入第一批)
3号楼、4号楼、5号楼、6号楼、11号楼、12号楼、15号楼。
二、提交材料清单
(一)《南宁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转移类)》1份。(购房申请人(含共有人)亲笔填写,范本中标黄色部分,签字按手印,日期不填,留空)。其中房屋建筑面积按交存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面积填报。
(二)授权委托书原件(含共有人)。委托人不能到场的,须提供公证委托书。(购房申请人(含共有人)亲笔填写,范本中标黄色部分,签字按手印,日期不填,留空)
(三)购房申请人(代理人)、含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所有复印件必须填写“此复印件由本人提供,与原件相符”,并签字按手印,下同)
(四)提供购房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动产登记中心核验后退回原件)
(五)提供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动产登记中心核验后退回原件)
三、提交材料的时限及地点
上述所有材料,请于2021年5月21日前交至广西中医药大学后勤处房产管理科(明秀校区办公楼102室、仙葫校区后勤综合楼A201室),以便统一交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
咨询电话:3137020(明秀)、3124250(仙葫)
特此通知。
附件:1、《南宁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转移类)》
2、授权委托书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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