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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的通知

日期:2007-03-1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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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二级学院、教学办、导师及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和硕士学位授予质量,进一步规范预答辩制度,经研究决定从2007届硕士研究生开始,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预答辩制度。学位论文预答辩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各二级学院及导师应对预答辩工作给予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现就做好2007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要求在2007年3月30日前结束。由二级学院及导师根据研究生研究方向、论文特点,组织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副高职称以上的专业人员组成预答辩委员会。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基本按学位论文正式答辩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时间为30分钟左右。

三、预答辩委员会应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着重检查学位论文是否与开题报告中所确定的研究方向、内容、方法等相符;研究生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结论、实验验证,引用文献质量、数量,分析能力、论文创新观点等是否达到硕士学位论文要求的水平,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四、硕士研究生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论文须经导师签字批准后,方可提出正式答辩申请。凡未经过预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不允许申请正式答辩。

五、预答辩委员会应将评议意见填入《广西中医学院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点击下载),并于2007年4月10日前报送学校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