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年乡村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2022年乡村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桂科农字〔2021〕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21—2022年乡村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
(一)申请担任科技特派员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桂科农字〔2020〕85号)文件规定的科技特派员选派条件(第十、十一、十二条)。
(二)选派工作程序及要求
我校今年需选派若干名科技工作者赴乡村开展科技服务,请各单位、部门积极动员本单位、部门人员结合业务需要报名申请,争取选派人数有所增加。请参加科技特派员选派的老师在广西农村科技服务云平台注册填写个人信息,选择固定服务基地(点),并下载打印《广西乡村科技特派员选派服务信息确认表》,于2021年1月18日下班前发送《广西乡村科技特派员选派服务信息确认表》电子文档到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处邮箱cgc2017@126.com。
广西农村科技服务云平台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二、其他事项
其他相关事项,请及时联系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处社会服务科。
联系人:朱寿华
联系电话:13481188037
附件:
1.《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2022年乡村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桂科农字[2021]1号).pdf
2.《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桂科农字〔2020〕8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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