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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7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日期:2020-11-3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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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7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原文来源: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9273.htm)收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于2021年开展对2017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收回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部门通知相关人员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收回范围

1. 2017年度结题项目是指资助期限届满日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且在2018年度办理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2.结余资金是指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2017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

3.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2014年及以前年度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不在此次收回范围。

4.我校涉及收回经费的项目名单见附件。

二、学校部署

请各单位、部门通知相关负责人核实项目经费余额,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合理合规使用结余经费。项目如有经费外拨协作单位的情况,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向科技处汇报情况并通知协作单位联系人厘清结余资金情况。“应退结余资金数”以实际支出数为基础,不考虑应付未付、暂付款、预付款等情况。学校2017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须于2020年12月15日前使用完毕,否则学校将按相关要求冻结项目结余资金并沿原渠道退回基金委。

三、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潘东进、李熠毅

联系方式:0771-3941063


附件: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名单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