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桂教科研〔2020〕20号)已正式发布(见附件1)。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我区“双一流”建设,提升我区高校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促进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转移,经自治区教育厅研究,启动开展2021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2021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为旨在助推高校科研队伍建设的启动型、引导性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覆盖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项目面向全校中青年教师(含附属医院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项目组应具有合理的研究团队。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我校在职人员。
2.项目负责人的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项目负责人每人限报1项牵头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3项。
4.项目组至少有一名学校本科生参与。
(二)研究期限。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涉及农林渔业项目和研究周期特殊的学科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
项目申报统一研究期限为2021年1月-2022年12月。
(三)其他条件。
1.目前承担有1项(含)省部级以上在研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年度此项目申报。
2.承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或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在研或到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年度此项目申报。
3.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本项目。
4.教研、教改、课改、思政、学工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5.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6.被撤项的广西高校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本项目。
三、项目名额及经费
学校作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院校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50项,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
(一)项目申请经费,其中自然科学研究类项目每项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项目每项1.5万元。
(二)项目经费预算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合理编制,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四、项目申报程序
1.申请人申请
请各单位、部门组织职工积极申报,并认真审核申报资格。申请人按照项目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填报材料,由各单位、部门汇总材料后于11月23日(星期一)下班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申报附件(支撑材料1份)、申报汇总表1份交到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2.专家评审
11月24日-25日,学校组织专家根据申报名额对项目进行遴选与推荐。
3.学术委员会审议
11月26日(星期四)前完成学术委员会审议。
4.学校公示
11月26日(星期四)—11月30日(星期一),学校对获得推荐的项目进行公示。
5.申请人网报
12月1日(星期二)前,各单位、部门将获得推荐的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含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签字)交到科技处统一盖保密部门印章、学术委员会印章、学校印章。用印完毕后,各单位领回申请书一份转达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登录广西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平台(网址:http://keyanyun.myclub2.com,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填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要求各单位在12月2日(星期三)24:00前完成二级单位阶段的材料审核,提交相关材料转学校管理员审核。
6.教育厅遴选
教育厅根据系统申报材料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评审,并下达项目立项通知。
五、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刘显、李熠毅
联系电话:0771-3941063
附件:
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
2.2021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
3.2021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汇总表
4.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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