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西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创建迎检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有关单位、部门:
近日,接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通知,将于2009年12月25日上午组织专家组到我院开展安全文明校园考核测评工作。为了巩固创建成果,确保我院顺利通过考核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职能单位、部门要严格依照《广西中医学院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体系责任部门一览表》,逐项对照检查,对现有涉及安全文明校园建设的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整理、上墙。凡属尚不完善、尚不健全的规章制度,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修订,从机制体制上保证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的正常进行。
2.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检查相关基础设施、设备运转情况,排除安全隐患;认真做好校门、校道、教室、实验室、宿舍、食堂、办公室等重点场所的卫生清洁治理工作;要广泛宣传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要求等,发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形成“处处重安全,人人讲文明”的良好氛围。
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把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学院安全文明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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