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研究生宿舍督察员的通知
研究生各班级:
为加强研究生宿舍的规范管理,提高研究生的自我管理能力,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和缓解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经济压力,经研究决定设立研究生宿舍督察员勤工助学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研究生女生宿舍7栋4、5、6、7层,每楼层楼梯口设2个值日岗位,需24名宿舍督察员(含各楼层小组长)。秀灵男生宿舍A栋3、4、5、6、7层楼梯口各设值日岗位1个,需15名宿舍督察员(含各楼层小组长)。男女生宿舍共需39名宿舍督察员。
二、值日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0:30 10:30~12:00;下午15:00~17:30
三、宿舍督察员基本条件
(一)在学校指定的集体宿舍内住宿的研究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遵守校规,未受过学校书面通报批评。
(四)组织纪律性强,服从指挥。
(五)爱岗敬业、思想品质好、学习成绩良好。
(六)原则上每楼层宿舍督察员在其所居住的楼层中产生。
(七)每楼层的宿舍督察员可考虑高年级和低年级、不同专业间的组合更有利于上岗时间的安排。
(八)已在“三助”岗位上岗的同学不列入宿舍督察员勤工助学岗位。
四、岗位职责
(一)各楼层的小组长负责协调安排本组成员的值日工作。
(二)负责做好上课时间宿舍情况记录和询问外来人员的来访,对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值班保安及研究生处报告;小组长在次周一前负责将前一周情况汇总交到研究生处学生管理科。如遇考试、上课时间冲突,各小组长可在楼层宿舍督察员间进行协调换班,避免出现脱岗的情况。
(三)负责规劝各自楼层宿舍同学保持公共卫生。
(四)负责检查本楼层宿舍外围的电线电路,检查是否有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或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如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及时向宿舍管理中心及研究生处报告。
(五)协助研究生处组织的各种宿舍检查。
(六)研究生会生活部负责对上岗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五、惩罚条例
值班研究生必须尽职尽责,如发生以下事件则接受相应的处罚:
(一)如发现有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或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而不加以劝阻的,从值班人员酬金中一次扣发25元。
(二)如出现脱岗现象的,扣发小组长与两位当事人的酬金各25元,并给予通报批评。如出现第二次脱岗的再扣25元并给予辞退。
(三)在值班时间段内发生盗窃案件的,从值班人员酬金中一次扣发50元并给予辞退。
六、报酬标准及资金来源
参加宿舍督察员勤工助学岗位的同学,报酬标准为200元/人/月。
七、报名时间、地点
(一)请各班级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并组织报名。相关表格可登录学校网站研究生处主页下载。
(二)需申请宿舍督察员的研究生,请于2009年12月20日前填写《广西中医学院研究生宿舍督察员申请表》(点击下载),经班级、研究生导师、二级学院教学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到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审核后确定宿舍督察员名单。
(三)经审核批准为宿舍督察员的研究生,必须与研究生处签署《广西中医学院研究生宿舍督察员承诺书》(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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