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广西中医药大学。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和已通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7、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二、提名程序
我校经广西教育厅推荐参评项目,请于2020年6月1日前将《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见附件2)发送至学校科技处指定邮箱:kjccgk2013@163.com。提名号和校验码由学校统一发放。项目申报人可于6月1日后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
三、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17:00。 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包括: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纸质提名书 10 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 1 份(附件 5,选填)。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17:00。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科联系。
联系人:于丽 联系电话:0771-4733943
电子邮箱:kjccgk2013@163.com 地址:仙葫校区合德楼313室
所有申请人请实名加入QQ群:768596091(需注明单位+姓名)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科技处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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