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校动物实验生物安全防护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实验室:
为了杜绝动物实验过程中潜在生物安全风险的发生,根据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的精神,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预防工作为契机,切实做好我校动物实验的生物安全防护工作,保护师生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要制定动物实验生物安全防护保障体系。动物实验生物安全防护应作为我校实验室常态化的管理工作,学校各涉及动物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根据实际工作制定出动物实验的生物安全防护制度,建立良好的动物实验生物安全防护技术规范,并严格执行。
二、加强动物实验生物安全防护意识。实验人员必须加强动物实验的自身防护意识,实验前要学习动物实验潜在生物安全的风险及其防护知识,认真了解实验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及防护技术规范,熟悉动物实验潜在的生物安全风险并掌握相应防护知识,增强防范意识。
三、加强个人防护和卫生管理。实验人员在接触实验动物时必须全程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穿好白大衣(隔离衣),戴好一次性医用防护帽、口罩及手套,并确保口罩、手套严禁在动物实验进行过程中饮食饮水。离开实验室前,用过的一次性医用防护帽、口罩及手套按要求丢弃到指定垃圾桶,彻底清洗双手,白大衣(隔离衣)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四、搞好实验室卫生消毒工作。加强动物实验室卫生管理,保持实验室干燥、清洁。每次实验结束后,实验室地面、桌面、实验器材必须及时搞好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同时动物实验室要做好防野鼠和昆虫的侵入。
五、规范动物实验操作技术。动物实验操作时必须轻柔、规范,减少污染物的气溶胶产生,避免操作不当被动物抓伤、咬伤和实验器械损伤。如有伤口发生,必须及时按照技术规范处理。
六、严格动物尸体及废弃物的规范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动物尸体及其组织,严禁私下出售和食用实验用动物。动物尸体必须用指定的塑料袋包装严实并贴好标签,统一移交我中心动物部的动物尸体暂存冰柜(仙葫校致知楼E115号、明秀校区动物房104号内)暂存,做好移交登记。锐器、一次性医用防护帽、口罩及手套等其他实验废弃物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科学实验中心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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