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广西五一劳动奖和广西工人先锋号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广西五一劳动奖和
广西工人先锋号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学校本部各分工会:
根据自治区教育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20年广西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及名额
1.推荐范围:广西五一劳动奖包括广西五一劳动奖状和广西五一劳动奖章。其中,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在我区范围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五一劳动奖章授予我区中国籍员工。广西工人先锋号授予我区企业、事业、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所属的部门(包括班组、处室等)。
2.推荐名额:根据教育工会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广西五一劳动奖状1个、广西五一劳动奖章1名和广西工人先锋号1个。
3.特别说明:已获得全国或广西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不再重复授予。
二、推荐评选条件
推荐广西五一劳动奖和广西工人先锋号的候选单位(个人)必须符合自治区教育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20年广西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见附件1)的基本条件。
三、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一)评选推荐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保证评选质量,取得积极效果。
(二)评选推荐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其他有关规定请参照《关于开展推荐评选2020年广西五一劳动奖和广西工人先锋号工作的通知》。
(三)请各分工会于2020年3月13日上午12点前(只接收以分工会为单位的推荐材料,个人及部门所申报的材料,需经所属分工会推荐,方为有效),将推荐材料报至校工会办公室合德楼119室李老师、陈老师(疫情防控期间可先送交电子版材料至邮箱:35110503@qq.com;联系电话:18277195113、13768279417)。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对象所获得的市级以上表彰荣誉证书(或决定)复印件、简要事迹表(见附件2、3、4)。
(四)坚持民主推荐和公示。广西五一劳动奖和广西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应自下而上产生,优中选优,层层选拔产生。所有推荐对象必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校工会委员会提交初步预推名单,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教代会闭会期间则由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推荐对象还须在学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广西中医药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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