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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工会 作者:工会 日期:2020-03-1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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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自治区劳动模范

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学校本部各分工会:

    根据自治区教育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20年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及名额

1.推荐范围:自治区劳动模范授予我区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自治区先进工作者授予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2.推荐名额:根据教育工会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自治区先进工作者1名。

    3.特别说明:曾获得自治区劳动模范和自治区先进工作者称号又做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可参加评选,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其他特殊条件请参照自治区评选文件。

二、推荐评选条件

    推荐自治区劳动模范和自治区先进工作者的个人,必须符合自治区教育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20年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见附件)的基本条件。

三、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一)评选推荐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厅局级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其他有关规定请参照《关于推荐评选2020年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自治区劳模推荐评选是预通知,相关的申报表格还需等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文件下发后才能使用。各分工会按照通知确定的推荐要求,推选出符合条件的人选之后再填报应的表格。

(二)评选推荐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好中选优,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严格推荐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保证评选质量,取得积极效果。

(三)请各分工会于2020年3月13日上午12点前(只接收以分工会为单位的推荐材料,个人及部门所申报的材料,需经所属分工会推荐,方为有效),将推荐材料报校工会办公室合德119老师、陈老师(疫情防控期间可先送交电子版材料至邮箱:35110503@qq.com;联系电话:18277195113、13768279417)。推荐材料包括:事迹材料(要求2000字以内,并写明符合评选条件10个方面中的哪一项,需在事迹材料中明确体现)。其他荣誉基础材料等在学校组织评选、公示确定推荐人选后继续补充完善。

(四)坚持民主推荐和公示。所有推荐人选必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校工会委员会提交初步预推名单,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教代会闭会期间则由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推荐对象还须在学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附件:202003111712215634.pdf


         

广西中医药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