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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和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申请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日期:2020-02-2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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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部门:

现转发《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和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申请的通知(桂科成字〔2020〕19号)(见附件1)。请符合条件的项目组:3月6日(星期五)前通过学校办公OA系统提交《国家科学技术奖和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申请表》(见附件2),以及获奖项目的获奖文件、获奖证书、奖金转账凭证的扫描件,提交至科技处审核;3月12日(星期四)前递交纸质材料至仙葫校区合德楼3楼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递交自治区科技厅。附属单位符合条件的项目组,请联系所在单位办理。

不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王孝勋

联系电话:3140078

科技处

2020年2月29日

 

附件1: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和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申请的通知

(桂科成字〔2020〕1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科技人员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和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8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和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申请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一)对我区单位获得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给予获得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奖金1∶1比例的配套奖励。

(二)对我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并进入答辩程序的项目,给予2万元的奖励。

(三)对我区单位获得列入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公布的《社会科技奖励目录》的2019年度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项目按一等奖不超过3万元、二等奖不超过2万元、三等奖不超过1万元标准对从设奖单位获得奖金给予1∶1比例的配套奖励。

二、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填写《国家科学技术奖和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有关附件材料(复印件)。其中申请国家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的应附上本单位获奖证书、奖金转账凭证等;申请进入国家科学技术奖答辩程序奖励的应附上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书中第一完成单位情况表或第一完成人情况表、答辩通知书等;申请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的应附上本单位获奖证书、奖金转账凭证等。

三、有关要求

国家科学技术奖和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由获奖单位或获奖人所在单位申请。请各单位认真整理本单位和本单位人员报奖和获奖情况,做好配套奖励申请工作。请申请单位于2020年3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我厅。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科技厅一号楼508室

联系人:詹 建

电 话:0771-2618935 2823694(传真)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0年2月25日

 

 


 

附件2

国家科学技术奖和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

配套奖励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

项目名称


奖项名称


获奖等级


申请类型


申请奖励(万元)


项 目 简 介


附件列表


账户信息

全  称

广西中医药大学

账  号

621057498215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明秀东支行 

联系人


手机










填写说明

 

1.“项目名称”填写获奖项目全称。属于人物奖的填写获奖人姓名。

2.“奖项名称”填写“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名称。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应填写《社会科技奖励目录》中所列全称。《社会科技奖励目录》可到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网站(www.nosta.gov.cn)查阅。

3.“获奖等级”填写“一等奖”、“二等奖”或“三等奖”。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按照奖级高低依次参照填写“一等奖”、“二等奖”或“三等奖”。

4.“申请类型”填写“国家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进入答辩阶段奖励”或“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

5.“账户信息”填写申请单位账户信息。

6.“项目简介”不超过300字,重点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创新性、成效影响和获奖(奖金)情况。属于人物奖的填写获奖人基本情况、获奖成就和获奖(奖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