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广西中医药大学校友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附属单位、亲爱的广大校友: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举行广西中医药大学校友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会员代表大会”)。现将会员代表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员代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2.在校友会内可以代表个人、校友组织表达意见;
3.积极推动校友工作,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助力校友、校友组织和学校共同发展。
二、会员代表人员推荐
1.各二级学院推荐。每个二级学院需推荐5—20名校友代表人选(其中应包括1名本学院分管校友工作的现任领导和至少1名目前在校工作的本校教职工),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简介(详见附表1)。
2. 各附属单位推荐。每个附属单位需推荐5—20名校友代表人选(其中应包括1名本单位分管校友工作的现任领导和至少1名目前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简介(详见附表1)。
3.接受广大校友个人公开推荐和自荐。每名校友可推荐不超过2名校友代表人选,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简介(详见附表2)。
三、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附属单位和热心校友要初步与推荐人沟通确认愿意来校参会(会议时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认真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校友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推荐表》,于11月11日前将电子版推荐表发到邮箱gxzyydxxyh@163.com,同时将纸质版推荐表盖章(签名)报送至广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仙葫校区合德楼406)。
2.请各二级学院、附属单位将会员代表汇总表(详见附表3)于11月11日前将电子版汇总表发到邮箱gxzyydxxyh@163.com。
3.联系人:覃海,电话:0771-3137577,13768307961。
4.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合德楼406。
附件:1. 广西中医药大学校友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代表推荐表(各二级学院推荐用表)
2. 广西中医药大学校友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
会代表推荐表(校友个人推荐用表)
3. 会员代表汇总表(各二级学院汇总会员代
表)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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