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实验中心关于施行《实验室废弃物处置办法(暂行)》的通知 来源:科学实验中心 作者:陈柏承 日期:2019-09-30 点击数: 次 分享到: 各有关实验人员:根据学校领导相关工作部署以及后勤处《关于医疗废弃物回收的通知》要求,科学实验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部门主要技术骨干和负责人,通过反复论证和商讨,初步制定了《科学实验中心实验室废弃物处置办法(暂行)》,对实验室废弃物的分类、包装、贴标签及丢弃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具体办法如下:附件:科学实验中心关于施行《实验室废弃物处置办法(暂行)》的通知 打印正文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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