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2019年公开招聘第一批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考核对象政审及体检的公告
经过公开招聘考试,我校2019年公开招聘第一批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考核对象已确定,现将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及体检,具体事宜如下:
一、政审事宜
请考核对象持《广西中医药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第一批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政审表》向所在单位提出政审申请,由所在单位如实填写并签字、盖章后用信封密封,并由单位或本人于2019年9月18日下午17:00前将政审报告纸质材料提交我校人事处(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合德楼309)。如果所在单位要求我校递送政审函的,请及时联系我校人事处,联系电话:0771-3134653,邮箱:gzyrsc2019@163.com。
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事宜
(一)体检统一集合时间:2019年9月21日上午7:30。
(二)体检统一集合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东葛路)科研办公楼八楼会议室
(三)体检费用:考核对象个人承担,男性:424元,女性:432元。
(四)体检要求
1.本次体检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2.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体检期间应聘人员的通讯工具交学校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学校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身份进行认真核对,对于证件不齐或不按时报到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应聘人员怀孕或处于生理期的,应由个人在体检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提供医疗机构确认材料、经学校批准同意后,可推迟体检。
3.所有考核对象将分成11个组进行体检。
4.体检表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只有体检编号。所有人员的体检材料由学校安排的各组工作人员携带,考核对象个人不能接触体检表。考核对象在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进行体检。医务人员按照体检编号如实记录体检结果,不得随意涂改。
5.本次体检项目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逐项进行,个人不能随意增减。考核对象拒绝参加某一检查项目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增加项目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诊断的,由学校安排考核对象进行检查。
6.考核对象不得请人代为体检。体检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准高声喧哗,家人和亲属不得随行到体检医院。体检时不得向体检医生介绍自己的姓名、单位和家庭情况。
7.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在医院进行采血、B超检查后,方能吃早餐。
8.体检结论。体检完毕,学校指定工作人员对体检表核对汇总,确认无误后再移交医院。主检医师负责对各科体检结果及各科医生意见进行汇总审核,综合判定,并根据体检标准做出是否合格的体检结论。体检结论在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会交给学校,需进一步检查或会诊的情况除外。
9.复检。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校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10.考核对象体检合格并聘用的,其体检表存入个人档案;体检不合格的,其体检表由学校保存一年。
(五)体检工作及纪律要求
1.本次体检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2.参加体检的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必须主动申请回避。
3.对在体检中违纪违规的考核对象及学校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事宜
1.政审、体检完成后,我校将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2.学校招聘负责联系人电话:0771-3134653
附件:广西中医药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第一批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政审表
广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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