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主要资助对象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高校的教师或科研人员,与在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中国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国外长期、永久居留权者)共同申报的合作科研课题。
二、资助范围
“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围绕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支持国家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服务雄安新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教育改革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资助形式为提供一次性合作科研项目经费,资助标准5万元。项目执行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一)国内申请者应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国内高校同一名申请者每年度限报1项,在完成上个项目并通过验收结项后,方可再次申请项目;国外合作者每年最多可获批一个资助项目。
(三)合作双方需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正在执行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撒销者。
四、材料要求
各单位(部门)于2019年9月20日前,统一将《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经费申请书》(附件2)、双发合作协议等材料(一式三份)交至科技处(仙葫校区合德楼313),并将申请材料扫描电子版(一个申请项目的所有纸质材料整合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扫描件包括合作协议、签字等内容)发送至科技处计划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计划科联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高月、李熠毅,0771-3941063。
计划科邮箱:kejichujihuake@163.com
附件:1.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经费申请书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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