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2019年申报新增本科专业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9〕4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经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申报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康复学等2个本科专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署真实姓名与学校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0771-6763394(办公),18249981530;联系人:姜娜。
附件:广西中医药大学2019年度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9年7月17日
附件
广西中医药大学2019年度
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学校名称:广西中医药大学(盖章) 填表时期: 2019 年 7 月 17 日
序号 | 学校名称(全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全称) | 修业年限 | 学位授予门类 | 师范专业标识 | 所在院、系名称 | 备注 |
1 | 广西中医药大学 | 100510TK | 中医康复学 | 5 | 中医学 |
|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 国控 |
2 | 广西中医药大学 | 100513TK | 中医骨伤科学 | 5 | 中医学 |
| 广西中医药大学骨伤学院 | 国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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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师范专业须在“师范专业标识”栏中注明。师范性质的专业标注“S”,师范兼非师范性质的专业标注“J”。
2.申报新增专业请在备注栏注明“备案”、“国控”、“目录外”或“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或专业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撤销专业等情况请在备注栏注明,相应填写“调整专业名称”、“调整修业年限”、“调整学位授予门类”或“撤销”。
3.若申请增设《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可授两种(或以上)学位的专业,原则上选择一种填入学位授予门类栏中。
4.拟按艺术学门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学门类的本科专业需在备注中注明“按艺术类招生”。
联系人及手机: 姜娜 1824998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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