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广西壮族自治区瑶药材质量标准(第二卷) 质量评价与标准研究项目整改并加快执行进度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学校在广西瑶药材质量标准(第二卷)质量评价与标准研究项目中期检查中发现,大量项目存在样品采集地点记录不规范、样品总灰分偏大、附图不规范等问题,少量项目执行进度偏慢。按照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广西瑶药材质量标准(第二卷)项目承担单位在2019年11月前须完成三分之二的研究品种的报送复核任务,在2019年12月前须完成全部任务。现要求各单位、部门按照专家反馈意见(见附件1,单独转发至相关单位)督促相关项目组及时整改,并适时调整项目研究计划。各项目组须认真研读《〈广西壮族自治区瑶药材质量标准(第二卷)〉质量标准起草技术要求》(见附件2),并根据项目研究进度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瑶药材质量标准(第二卷)质量评价与标准研究项目完成时间进度表(见附件3)。请各单位、部门将汇总的时间进度表(每个项目一式2份)于5月17日前交到学校科技处,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指定邮箱。
不尽事宜,请与学校科技处联系。
联系方式:高月、李熠毅,0771-3941063。
附件:
- 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瑶药材质量标准(第二卷)质量评价与标准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会专家组意见
-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瑶药材质量标准(第二卷)〉质量标准起草技术要求》的通知
- 广西壮族自治区瑶药材质量标准(第二卷) 质量评价与标准研究项目完成时间进度表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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