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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剑叶龙血树药材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 日期:2019-01-0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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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拟对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剑叶龙血树药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用供应商,具体方案如下:

    一、拟采购药材情况

    1.药材名称:剑叶龙血树药材

2.数量:叁拾吨

3.送货时间要求:2019年2月28日前完成送货。

4.质量要求:符合需方内定质量标准,药材表面无多余杂质,水分不超过12%。

    二、招标流程

    招标公告→投标报名→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书→开标→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公示→签订购买合同→中标方提供剑叶龙血树药材→药厂验收合格→中标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0天内付款。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1.投标者一般应具有GSP的合法经营资质或是我厂登记备案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信誉良好,无任何不良记录、债务纠纷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提供剑叶龙血树药材样品;(如中标,届时提供的药材应与样品一致,否则制药厂有权拒收。)

2.投标人的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

3.在我厂尚未备案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经营资质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质量保证协议书等资料(并盖单位公章)。

    五、标书递交要求

    1.标书内容包括:单位资质(盖红章)、单价、负责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样本。

2.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厂生产供应部,逾期送达者视为弃标,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视为废标。

    六、投标程序

    1.投标时请投标单位或个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开标后,如不中标,此保证金退回;排名第一的中标者的保证金在与我厂签订购买合同并送第一批货后退回;排名第二的中标单位保证金在排名第一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退回。

    2.中标后弃标或在五个工作日内不办理相关采购合同手续的,或在签订合同后没有按合同规定送货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3.每一次送货,质检验收不合格者可再退换一次。第二次送货时间在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告知后10日之内送到。如不按规定时间,规定数量送达的,合同作废。连续两次送货验收不合格,则取消其送货资格,合同作废,由取得第二名投标者补上。第二名投标者送货要求与前者一样。

4.投标者不够3名,可采取议标方式。

5.投标报名及材料递交时间:报名、投标材料递交时间为:2019年01月14日上9时。

    投标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5870832

    联系人:陈建雄

    6.开标时间: 2019年01月14日上10时。  

 

备注:投标保证金转入名称、账号、开户行如下:

开户名称: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

   号:4510 6070 0010 1608 04284

行:交通银行东葛支行

明:投标保证金

 

 

              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

               2019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