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校级科研课题、大学生科研 训练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2018年校级科研课题、大学生科研训练课题结题工作现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按预定计划到期且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
二、结题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经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可申请结题: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
(二)具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的成果。
(三)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广西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资助”或“广西中药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课题××项目资助”等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应按照通知要求清查所在单位、部门待结题项目,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递交结题材料,并对上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核,严格把关。
(二)填报材料
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汇总表(一式1份)、结题申请书(一式3份,最后一页的“经费决算表”必须加盖财务部门的公章)、项目申请书复印件(一式3份)、结题支撑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各二级学院或部门,由所在单位、部门审核汇总盖章后,统一上交至科技处计划科。所有材料A4 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于2018年9月21日17:00前上交到科技处计划科(仙葫校区图书馆503室)。同时,负责人将结题汇总表、结题申请书、结题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各单位、部门,统计汇总后统一发送至科技处计划科邮箱(文件以“部门/单位+2018年校级科研项目、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命名)。为方便审核,结题材料的编排顺序须与结题汇总表的顺序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项目负责人务必合理使用经费,按计划实施项目并如期结题。按《广西中医药大学校级课题管理办法》规定,项目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的,科技处有权对项目进行撤项处理并依规追回(部分或全部)科技经费。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计划科联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杨洋、李熠毅,0771-3941063
联系邮箱:kejichujihuake@163.com。
附件: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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