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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红参药材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 作者:制药厂 日期:2018-09-0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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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拟对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的红参药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用供应商,具体方案如下:

一、拟采购药材情况

1.药材名称:红参

2.数量:壹仟公斤

二、招标流程

招标公告→投标报名→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书→开标→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公示→签订购买合同→中标方提供红参药材→药厂验收合格→中标方开具增值税发票→90天内付款。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1.投标者应具有GSP的合法经营资质或是我厂登记备案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信誉良好,无任何不良记录、债务纠纷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投标保证金转账单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2.投标标书;

3.投标人按药厂展示的红参提供样品。

五、标书递交要求

1.标书内容包括:单位资质(盖红章,如为已在我厂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此项可免)、单价、样本。

2.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厂生产供应部 ,逾期送达者视为弃标,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视为废标。

六、投标程序

1.投标时请投标单位或个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开标后,如不中标,此保证金退回;如中标,此保证金在与我厂签订购买合同并送货后退回。

2.中标后弃标或在三个工作日内不办理相关采购合同手续的,或在签订合同后没有按合同规定送货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3.每一次送货,质检验收不合格者可再退换一次。第二次送货时间在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告知后10日之内送到。如不按规定时间,规定数量送达的,合同作废。连续两次送货都验收不合格,则取消其送货资格,签订合同作废并由取得第二名投标者补上。第二名投标者送货要求与前者相同。

4.如出现参与投标者未满三家的,可进行现场议标。

5.业务咨询人及投标材料接收人:陈建雄 联系电话:0771—5870832

投标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9月13日上午9时止。

6.开标时间: 2018年9月13日上午10时。

备注:投标保证金转入名称、账号、开户行如下:

开户名称: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

账 号:4510 6070 0010 1608 04284

开户行:交通银行东葛支行

( 注 明:投标保证金)

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

2018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