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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申请使用结余经费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日期:2018-07-1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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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2018年我校有3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获准结题。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并且依托单位信用评价好的,项目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专门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从2018年起,负责人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须按以下要求执行:

1.上交“申请使用项目结余经费的报告”(见附件1,一式三份)、广西中医药大学结题项目结余经费课题任务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和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

2.待学校批准使用结余经费后,负责人须在限定时间内(一般为通过结题验收后的2年内)按任务书要求支出经费用于相关研究。

3.项目结余经费超过期限仍未使用完毕,则由学校统筹管理或缴付上级部门。

4.截止任务书研究期限后的1个月内,负责人须按校级科研课题结题程序上交相关材料办理结余经费课题的结题手续。

请2018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的负责人(见附件4)将附件1-3的纸质材料交所在单位、部门审核,并于7月19日前上交科技处(仙葫校区图书馆503)汇总。电子版材料打包后以“单位(部门)+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申请材料”为名发送到科技处邮箱kejichujihuake@163.com。

不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计划科。联系人和电话:郭尔楚、李熠毅,0771-3941063。

附件:

1. 申请使用“XX”项目结余经费的报告

2. 广西中医药大学结余经费资助课题任务书

3. 广西中医药大学结余经费资助课题汇总表

4. 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清单

5. 学科代码及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