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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日期:2018-05-2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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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2018年上半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研〔201811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部门积极组织结题工作,并按要求完成以下事项:

一、结题范围

符合结题条件的2014年以来(含2014年)教育厅批准立项的广西高校科研项目和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

二、结题条件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

(二)项目成果以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且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三)项目成果标注有项目来源信息,如:广西高校科研××项目资助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项目资助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资助等内容(含题名、立项编号)。

三、材料要求

(一)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通知要求递交提交相关结题材料到各单位、部门,二级单位审核材料合格后按时上报科技处汇总。因自治区教育厅将对2013年以前(含2013年)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题或申请结题未通过的广西高校科研项目原则上予以撤项处理。二级单位随同结题材料一并上报项目清理情况汇总表和结题汇总表。

     (二)上报材料:项目清理情况汇总表(附件1,一式2份)、结题汇总表(附件2,一式2份)、结题申请书(附件3,一式2份)、结题支撑材料(一式2份)、项目合同复印件(一式2份)。特别注意:获得经费资助的项目在结题申请书的经费决算表加盖学校财务部门公章;申请结题项目如有成员变更、研究内容调整、时限延期等情况,需填报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4),作为结题申请书的附件一同报送。所有材料A4 纸双面打印,并于6117:00前上交到科技处计划科汇总(仙葫校区图书馆503室)。同时,将附件1-4的电子版汇总后统一发送至科技处计划科邮箱(以“部门/单位+2018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项目结题”命名),为方便审核,结题材料的编排顺序须与结题汇总表的顺序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它事项

(一)如有无法按照立项申报书的计划开展项目研究,确需调整项目内容、考核指标或研究期限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后报教育厅备案。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年。经延期仍未能按时完成的项目,将予以终止。

(二)因无法继续实施或已失去继续实施意义而需要撤销或终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后报教育厅备案。

(三)对于已到结题期限但无研究进展且无任何变更申请的项目,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撤销或终止要求。

(四)凡被撤销或终止的项目,其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主持广西高校科研项目。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计划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杨  李熠毅  0771-3941063

联系邮箱:kejichujihuake@163.com

 

附件:

附件1  广西高校科研项目清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2  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汇总表

附件3  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申请书

附件4  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调整申请表

附件5 桂教科研〔20181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