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职工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项目 分户确认表》的通知
仙葫职工住宅区业主:
根据《关于印发〈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办证办法>的通知》(桂建房〔2006〕44号)文件要求,我校市场运作建房不动产登记证的办理,目前需要向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申办《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项目确认书》。请购买了我校五合大道13号职工住宅区的全体业主填报《职工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项目分户确认表》,请业主们按要求填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需交材料
1、《职工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项目分户确认表》;
2、所有权人、配偶、共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共有权人为未成年人无身份证的,提交户口簿复印件)。
二、填报须知
1、本表由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房职工填写,交单位保存供填报市场运作建房分户确认表和分户确认汇总表时使用;
2、所有权人只能是职工本人。职工已身故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其配偶可申请更名;
3、无配偶或配偶已死亡的,可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确定权利人后(凭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公证书),变更为相应权利人的名字;
4、“职务、级别、职称”栏,填最高一项即可;
5、配偶姓名应如实填写,不能为空,无配偶者必须在配偶姓名栏选择填写“未婚、离异或丧偶”其中一项;
6、按文件规定,共有权人可以是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但应当与所签合同人员名单一致。配偶作为共有权人的,配偶的姓名等信息也应当同时填写在共有权人相关栏目中。
三、填报方式
1、附属单位职工请在各自单位填报,再由附属单位负责收集完所有材料后,统一交到学校明秀校区后勤处房产管理科;
2、校本部职工相关材料由后勤处房产管理科负责收集。
四、表格领取
在校园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分户确认表》或到后勤处房产管理科领取。
五、材料收集时间
从2018年4月2日起至5月30日止。请需要变更相应权利人的住户抓紧时间办理相关手续。
六、材料收集地点
1、仙葫校区请交到后勤综合楼A201号房产管理科,联系人:徐老师,电话:3124250;
2、明秀校区请交到办公楼102号房产管理科,联系人:赖老师,电话:3137020。
七、其他
为方便业主了解相关工作进展,及时接收通知,仙葫职工生活区业主可按照各自房屋房号实名加入QQ工作群(群内名称格式:
*栋*单元*房号+业主姓名),具体安排如下:
①生活区1-8#楼业主请进入“桂中医市场运作房1-8”群(群号639031071);
②生活区9-14#楼业主请进入“桂中医市场运作房9-14”群(群号694890808);
③生活区15-16#楼业主请进入“桂中医市场运作房15-16”群(群号715870615)。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18年3月26日
职工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分户确认表 | ||||||||||||
房号: | 栋 单元 号 | |||||||||||
序号 | 职工本人(所有权人)情况 | 配偶情况 | 共有权人情况 |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级别职称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职务级别职称 | 工作单位 | 共有权人姓名 | 与所有权人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
填表人签字: | 联系电话: | 年月日 | ||||||||||
注:1、本表由参加建房职工填写,交单位保存供填报市场运作建房分户确认表和分户确认汇总表时使用。 | ||||||||||||
2、交表时须同时提交所有权人、配偶、共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共有权人为未成年人无身份证的,提交户口簿复印件)。 | ||||||||||||
3、所有权人只能是职工本人。职工已身故的可由配偶申请更名,如果配偶也已身故的,可由子女按程序申请继承和更名。 | ||||||||||||
4、“职务、级别、职称”栏,填最高一项即可。 | ||||||||||||
5、配偶姓名应如实填写,不能为空。无配偶者必须在配偶姓名栏选择填写“未婚、离异或丧偶”其中一项。 | ||||||||||||
6、按文件规定,共有权人可以是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但应当与所签合同人员名单一致。配偶作为共有权人的,配偶的姓名等信息也应当同时填写在共有权人相关栏目中; |
单点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