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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广西青年科技奖评选和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预备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日期:2017-09-22 点击数: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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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部门:

现将《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广西青年科技奖评选和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预备通知》(桂科协组发〔201716号)转发给你们,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通知有关条件和要求认真填报相关表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7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1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渠道和推荐名额

  (一)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科协、团委可共同推荐本地区(包括中央部委设在所在地的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的人选,科协负责具体推荐工作。

  (二)区直各单位负责推荐本部门或本行业的人选。

  (三)自治区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可与相关厅局联合或单独推荐本学科领域的人选。

  (四)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可推荐候选人。

  (五)各推荐单位可推荐3-5名候选人。

  三、获奖人数

  本届获奖人数不超过30名,往届获奖者不再重复授奖。往届广西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奖后再创突出业绩,符合条件又未获得过中国青年科技奖的,可直接向广西青年科技奖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申报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并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是广西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第十四届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材料要求:

  (一)推荐单位的评审工作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程序,候选人人数,评审情况等。推荐情况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其中:各厅局推荐的,加盖有关厅局公章;地方推荐的,同时加盖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科协、团委公章;学术团体推荐的,加盖学术团体公章。

  (二)《广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份,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申报者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在《广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上写明相应的学科评审组。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三)《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信息表》一式2份,由被推荐人详细填写。

  (四)《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事迹摘要》一式2份,由候选人工作单位如实撰写,事迹内容应有具体事例(1500字左右),并加盖推荐单位和候选人工作单位公章。

  (五)《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登记表》一式2份。表格不够请自行复印。

  (六)《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名册》1份。

  (七)候选人廉政情况证明材料1 份,加盖公章。

  (八)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九)有关附件材料1份(单独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十)以上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规格。申报材料一律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六、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评审工作,由自治区科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区委联合成立广西青年科技奖评审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和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协组织人事部,成员由上述四个部门派员组成。为提高评审工作质量,成立广西青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下设学科评审组,由相关学科的专家担任评委。

  七、评审程序

  推荐候选人由各学科评审组初评,提交评审委员会复评,最后报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广西青年科技奖人选产生后,从中遴选15名推荐申报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八、材料报送事项

各单位在报送纸质推荐材料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于2017926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503室,并将电子文档发至 kjccgk2013@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联系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科蒋老师,电话:4953042 

相关链接:《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广西青年科技奖评选和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预备通知》(桂科协组发〔201716号)http://www.gxast.org.cn/2017niantongzhi/14871.jhtml

  附件:1.广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2.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信息表;

     3.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事迹摘要(样表);

     4.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登记表;

     5.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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