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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日期:2017-05-0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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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部门:

2017年度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单位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的动员会,确保高质量完成课题申报工作。现就组织申报2017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指导思想及申报指南:详见《2017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二、课题立项的类别:本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设置重点委托项目(该项目下半年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另行组织)、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一般自选项目、青年自选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论文集三类。

三、课题研究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一般为一年。

四、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作,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理论工作者及实际工作者;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年5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课题申请限项规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广西社科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加两个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广西社科规划课题及其他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7年4月30日之前的可以申请),且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3)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各级各类项目申请广西社科规划课题。(4)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广西社科规划课题。(5)被终止的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

六、申报时间及要求:

1、2017年4月29日-2017年6月3日:申请书撰写及评审;

2、2017年6月4日—2017年6月5日:各学院统一将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的电子档发至kejichujihuake@163.com;

3、2017年6月6日-2017年6月13日:科技处终审;

4、2017年6月14日-2017年6月15日:将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最终版发至gdkjc@163.com,纸质材料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一式6份,活页一式6份)交至仙葫校区图书馆503室,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电话: 郭尔楚    0771-3137535

附件:2017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材料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