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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两国加强中医药服务贸易新加坡承诺承认我国两所中医大学学历

日期:2008-10-2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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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2008-10-24

本报讯  10月23,在温家宝总理和新加坡李显龙总理见证下,商务部长陈德铭与新加坡贸工部长林勋强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协定》双方在医疗、教育、会计等服务贸易领域做出了高于WTO的承诺。

《协定》中有关服务贸易部分明确提出,在服务贸易方面,双方在WTO服务贸易承诺表和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市场准入承诺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相互扩大市场准入范围。新方的承诺包括:1、承认我两所中医大学学历;2、允许我在新设立中医大学和中医培训机构;3、允许在新开展中文高等教育、中文成人教育和中文培训;4、允许我在新开办独资医院;5、同意与我尽快启动会计审计准则的认可谈判。我方承诺包括:1、承诺新方在华设立股比不超过70%的外资医院;2、认可新加坡两所大学的医学学历。

《协定》中关于卫生检验检疫及技术性贸易壁垒部分规定,双方将在卫生检验检疫的标准化及区域化认证、合格评定程序等方面加强合作,建立合作机制,使双方迅速高效地解决双边贸易中产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