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
(2008年9月11日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2008年09月13日8时40分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发〔2008〕9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划》),是今后5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促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抓好《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我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总体要求
(一)明确落实《工作规划》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维护党章,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二)把握落实《工作规划》的基本要求
认真贯彻《工作规划》提出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惩防并举、重在建设,统筹推进、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基本要求,在惩防体系建设实践中要注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 紧密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总体部署,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出发点。站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谋划和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做到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2. 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在惩防体系建设中注重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途径,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3. 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加大防治腐败工作力度。
4. 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既要全面贯彻《工作规划》提出的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和措施,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增强体系建设的综合效能,又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带动全局工作的发展,以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体建设的推进。
5.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结合我区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科学制定惩防体系建设的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增强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形成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
(三)努力实现《工作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
经过今后5年的努力,建成广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比较完善,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增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1.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把党风廉政教育融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规定。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每年要安排反腐倡廉专题理论学习。县级以上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或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以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在各类领导干部进修班、培训班中开设廉政教育专题课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每年分级举办乡科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以及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学习班。
2. 加强党的作风教育和纪律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改进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作风,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承党的光荣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现象,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严格执行有关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规定和中央纪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七项要求”,切实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作风,纠正一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奢侈浪费、违规公款消费、重大问题个人说了算以及对职工困难漠不关心等问题,形成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民主管理的风气。切实改进高等学校领导人员作风,提高民主决策和校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改进农村基层、街道社区干部作风,认真解决少数基层站所存在的干部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二)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1. 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区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安排,作出部署。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中的优势,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整体合力。
2. 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丰富“三会一课”教育内容。结合我区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每年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一次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运用多种教育形式和手段,对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各级党组织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部门和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教育。
3. 深入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各级党组织要注意发现和总结本地本部门的先进经验和模范典型,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积极开展向勤廉兼优典型学习活动。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听取违纪违法人员现身说法、观看典型案例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加强党纪政纪条规教育,逐步建立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培训制度。
4. 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宣传反腐倡廉形势以及我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成果经验。建立完善反腐倡廉新闻发布制度,适时通报我区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充分发挥各类宣传机构的作用,形成宣传合力,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全区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继续办好反腐倡廉专栏或专题节目。做好反腐倡廉对外宣传工作,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新闻宣传纪律。加强反腐倡廉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通过建立廉政网站以及在重点新闻网站、政府网站开设反腐倡廉专题栏目(网页),开展反腐倡廉网上宣传。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评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网上评论和热点问题引导,提高网上舆论应对能力。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07〕3号)要求,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理想信念、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按照广泛化、特色化、精品化、基地化建设的要求,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工作。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教思政〔2007〕4号),在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中融入廉洁教育内容,丰富青少年思想道德实践活动,深化青少年廉洁教育工作。结合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洁诚信、依法经营教育。围绕创建“廉洁家庭”,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助廉教育活动,倡导文明风尚和清廉家风。结合构建“和谐社区”,开展社区廉洁文化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结合农村传统文化活动,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发扬革命传统,挖掘中华优秀文化的丰厚资源,整合我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纪念场馆以及其他历史文化资源和设施,建设廉政教育基地。积极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努力打造一批适应反腐倡廉建设要求,具有特色,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性较强的廉政文化精品。及时总结推广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经验,不断丰富和创新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努力提高廉政文化建设水平,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三、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我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一)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
1. 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加强领导班子议事、情况沟通以及监督检查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推进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
2. 健全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党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相关制度。建立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度、代表提案处理和回复机制。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制定落实《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的实施办法及工作程序,积极推进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在党委全会、纪委全会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机制。
3. 建立完善党委(党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分级制定党委(党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事项实施监督和反馈制度。建立健全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和公示制度。
4. 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制定党务公开工作意见,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
5. 制定完善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配套措施。制定落实中央有关巡视工作规定的配套制度。
(二)完善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的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研究制定加强全区公务员从政道德建设方面的制度。研究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廉政条例》。
2. 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三)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
1. 建立健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区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研究制定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
2. 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移送案件工作。
(四)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法规制度
1. 制定完善广西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完善广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检查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
2. 制定我区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具体办法。
3. 探索制定我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办法。
四、强化监督制约,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一)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1. 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确保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
2.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优化经济结构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重视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建设等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
3. 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开展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推荐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奖惩等方面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党委全委会的日常监督作用,健全全委会会议制度和常委会定期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落实党委全委会的职责,重大问题由全委会讨论决定。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
4. 加强对领导干部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纪发〔2007〕7号),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治理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问题。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以谋取私利的问题。
5. 加强上级党委和纪委对下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健全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常委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各级党委、纪委、组织部门负责人,每年应至少参加一次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党委常委会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党委常委会成员向常委会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加强同级纪委对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充分发挥党代会代表的作用,探索建立同级党代会代表、全委会对常委会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制度,保证党委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6. 加强巡视监督。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重点加强对全区各市的巡视,并延伸到县(市、区)。继续加强对自治区直属机关、国有企业和高等学校的巡视。围绕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开展专项巡视。加强对巡视成果的综合运用。
7.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的监督作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规定。各派驻机构要认真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自我约束机制。
(二)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1. 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规范和监督。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巡视和审计结果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中的作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建立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等制度。探索开展全委会委员对本级党委新提拔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的工作。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监督办法,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力度,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等行为,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 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规范和监督。完善纪委和党委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在对司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机制。重视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强化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约。强化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 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规范和监督。深入推进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完善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和监管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立健全作风效能投诉网络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责任、督查、考核制度,全面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办法(试行)》(桂办发〔2008〕14号),促进各级机关廉洁高效。
4. 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环节的监管。加大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强化事前审核调研、事中跟踪监控和事后专项检查全过程监督,把监督贯穿于财政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加强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强化对财政资金监管全过程的实时动态监控,全面提升财政监督效能。加强对各项专项资金和建设资金的监督,重点加强对扶贫开发资金、救灾资金、防洪保安费、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等专项资金的监督,加强对国债项目资金等建设资金的监督,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5. 加强对金融机构重点部位的监督。切实加大银行业风险防范和处置力度。加强对金融企业全方位全过程监管以及重点领域和环节监管,稳妥处置各机构特别是中小银行类金融企业风险。完善不良贷款监测分析系统,建立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应急机制和预案,提高应对能力。建立健全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体系,坚决遏制和依法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违规违法行为。积极推进银行业案件防控的外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案件防控工作考评机制,实施有针对性的差别监管。
6.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国有资本运营各个环节的监管,重点围绕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资本运营、财务管理、营销采购、工程招投标、重要项目管理、劳务管理、用人管理、风险管理以及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特别是加强对企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等实行集体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发挥财务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外派监事会要依法依规对企业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三)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
1. 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巡视监督作用,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发挥民主生活会监督作用,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党员在党内的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建立健全党的纪检机关与组织部门有关情况沟通、通报制度。
2. 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法规、规章的备案审查。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严格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及其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抓好执法检查、视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议案。
3. 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监督。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作用。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依法行政、提高机关效能等强化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审计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加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加强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过程的审计监督。逐步推行经济效益审计。依法公告审计结果,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
4. 支持和保证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和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逐步实行行政诉讼异地审理。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检察机关既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不移交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强化对侦查部门的立案监督与侦查监督、强化对审判机关的审判监督、强化对刑罚执行场所的执行监督,又要强化检察机关内部依法办案的监督。防止和纠正侵犯举报、控告、申诉人合法权益。完善监督机制,变事后被动监督为事前、事中的主动监督。
5. 支持和保证政协民主监督。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支持政协运用会议、座谈等形式,就事关民主法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进行监督。支持政协通过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员等形式,对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党委和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及重要工作部署的实施、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政等情况进行监督。建立政协委员直接向党政主要领导反映党风政风方面意见、建议的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发挥政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批评和建议,及时向他们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认真办理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
6. 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办事公开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监督等各项保障制度。推进政府上网工程,抓好政府信息网站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面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建立完善群众组织与政府部门的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群众性法律监督检查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加强群众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积极开展干部下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处理信访问题。
7. 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推动和改进工作。新闻媒体要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遵守职业道德,把握正确导向,注重社会效果。建立加强新闻单位与纪检监察机关信息沟通的机制,拓宽新闻监督渠道。
8. 探索建立健全我区预防腐败机制。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和政策制定,对重要改革措施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逐步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和腐败风险预警机制。总结预防腐败工作的有效做法,提高工作水平。
9. 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强化监督的机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把各监督主体结合起来,切实增强监督合力。
五、深化改革,不断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探索公开推荐空缺职位人选办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推行党委讨论决定重要干部任用票决制,认真执行党委全委会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正职人选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办法,并扩大到党政部门正职和一些重要部门的副职。在市、县两级全面推行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办法。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二)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以明确、规范申诉复查和再审立案的工作程序为重点的立案工作改革,推进执行工作和审判监督工作改革,建立从立案到执行各个司法环节的全方位综合审判管理体系。完善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程序、内容、措施和范围。完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服刑地变更的条件和裁定程序。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司法人员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失职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制度和司法财政保障机制。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审判公开和警务公开。完善法律统一适用制度,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三)推进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
1. 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完善行政管理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协商和协调机制,完善公示、听证制度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等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削减行政许可项目,完善网上审批系统,健全行政审批项目动态管理机制。
2.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努力推进全区教育、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加强住房改革和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全区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1.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全面推行综合预算编制,逐步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综合定额标准体系。制定《自治区本级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严格预算调整,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调整事项。
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规范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建立完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提高透明度,逐步做到向全社会公开。
2. 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逐步将基本建设、企业挖潜改造等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逐步将预算外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建立健全国库动态监控系统。积极推行公务卡制度。建立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在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管理权与会计核算权的前提下,逐步取消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3. 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政府非税收入要逐步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要逐步纳入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收入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对罚没收入要彻底实行“罚缴分离”。加强对国有资源(资本)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及其收益的监督管理,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应收尽收。进一步加强票据监管。建立全区“收支两条线”电子监察系统,健全“收支两条线”监督检查机制。
4.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对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的监督管理,跟踪了解实施情况,建立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5. 认真落实中央的税收改革政策,强化税收调节,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税收减免。
(五)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加强地方金融主体建设,整合地方金融资源,提升我区金融机构的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产权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营效益。
健全支付监管体系,强化银行账户规范管理。建立完善反洗钱监管体系,加强对大额度资金以及可疑交易资金监测,逐步将特定非金融机构纳入统一的反洗钱监管体系,有效预防腐败分子洗钱和转移资金。防范和查处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监管,将监管力量向高风险类上市公司倾斜,严肃查处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行为。
(六)推进投资体制改革
1. 加快推进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建立政府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建立重大项目公示制度、政府性资金投资评审制度、重大项目稽察制度、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的审计监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逐步建立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联合督察制度、统建统管制度。
2. 推进企业投资体制改革。修订我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以及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等规定,扩大企业投资决策权,鼓励社会投资,规范企业投资行为。
(七)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有效制衡机制。推进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大型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充分发挥外派监事会对企业重大决策的监督作用。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制度。建立完善薪酬调控机制与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制度和国有企业管理层投资持股制度,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制定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主导地位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
1. 推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建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联合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统一有形市场,全区使用统一的电子化评标系统,建立全区统一的招标评标专家库,建立全区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有效监管。
2. 规范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供地行为,坚持依法依规出让土地,认真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规定。强化对国有土地出让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加强对征用土地的批后实施和供地的监管工作。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3. 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法规体系,实行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完善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监管措施,重点建设和推广信息监测系统,实现交易动态监管。加强产权交易行业自律组织建设。
4.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进一步扩大采购范围,继续完善“管采分离”的管理体制。抓好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实施监督惩罚并重的监控方式,建立监督有力的动态监控体系,完善财政部门综合性监督与监察、审计部门专业性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大电子化采购平台建设,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规范国有企业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工作。
5. 健全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规范和行业信用记录。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综合性数据库,逐步形成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突出抓好专项治理
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每年确定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清理涉农乱收费,纠正农村土地承包、进城务工中损害农民权益等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支农惠农政策。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强收费监管。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力度,规范药品生产和销售行为,完善以自治区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认真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保障鲜活农产品以及救灾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安全畅通。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纠正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
(二)加大纠风工作力度
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措施,加强全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教育附加等专项资金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管,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制定有关部门大额度专项资金使用向同级监察、纠风部门报告的备案制度,加强资金分配使用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坚持纠建并举,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加强“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畅通群众投诉渠道,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在全区开展创建文明行业、人民满意政府部门活动。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升全区纠风工作水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按照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监察厅《关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责任制暂行办法》(桂纪发〔2007〕25号)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分工。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纠风信访工作暂行办法》(桂纠办发〔2007〕12号),探索建立及时发现和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机制。制定《建立健全防治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纳入全区机关绩效考核范围,实现规范化管理。
(四)深入开展执法监察
重点解决我区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库区移民、征地拆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以及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重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地方和单位,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严肃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深入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肃查处矿产资源开发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检查。结合加快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建设的实际,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执法监察,加强对新开工项目的监督检查。
七、坚决惩治腐败,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
(一)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及违法转包分包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违规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法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违法入股矿产开发的案件,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违规发放核销贷款和资产处置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侵吞、挪用、挤占惠民专项资金以及与民争利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处贿赂案件,既要惩处受贿行为,又要惩处行贿行为。
(二)深入治理商业贿赂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在全区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综合运用司法、行政、纪律等手段,重点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查处国(境)外经济组织在我区的商业贿赂行为。利用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等多种手段,严厉惩治商业贿赂行为,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规范交易活动。建立完善重点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把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尤其是行贿行为作为市场准入和退出的重要依据。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制度,深化改革,建立健全我区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三)提升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严格履行办案程序,按照规定权限正确使用办案措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司法机关依法履行批捕、起诉、审判职责,惩治各类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加强出入境管理和经济侦查等相关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完善的办案程序规范体系。健全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案件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切实保障举报人和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违纪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权利。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对诬告陷害的严肃查处。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和支持实名举报,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惩治腐败中的积极作用。
加强对新形势下查办案件工作特点和规律的分析研究,严格区分一般性错误和严重违纪违法的界限,严格区分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严格区分违纪与违法的界限,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办法,增强办案的综合效应,提升惩治工作水平。
(四)健全查处案件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由纪委书记担任同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完善协调沟通机制,规范协作办案程序,建立完善案件证据相互移送等制度以及跨区域协作办案及防逃、追逃、追赃机制,推进案件协调工作制度化和程序化,进一步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
(五)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提出防治对策措施。对重大典型案件实行“一案三报告”制度,分别提出案件调查报告、剖析报告和总结报告。做到以查促教,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总结教训,引以为戒;以查促管,从案件暴露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以查促建,通过查办案件,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
八、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
1. 深入学习宣传,统一思想认识。把学习《工作规划》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内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工作规划》,深刻领会《工作规划》的主要内容、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要求上来。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工作规划》,形成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浓厚社会氛围。
2.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履行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各地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书记要对贯彻落实《工作规划》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协助党委抓好《工作规划》各项任务的分解,制定实施方案,作出具体安排,组织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区直各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明确工作任务,认真落实本部门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3. 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察考核之中,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自治区党委成立自治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全区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协调和指导,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全面推进《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要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绩效测评工作机制。巡视机构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情况作为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细则,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每年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定期分析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研究对策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确保落实《工作规划》工作取得成效。
(全文原载《广西日报》2008年9月13日一、二、三版)
单点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