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汇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6-10-07 11:43:4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每学年或学期开学前,教研室应有教研室工作计划,对教学、科研、学术活动及教学改革等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学年或学期结束时,教研室应召开教师工作考核汇报会,由教师介绍学年(或学期)内工作情况,提交工作成绩(成果)、实物,填好学年教师考核表。教研室主任根据平时调查了解的情况,参照教师本人汇报的情况,向系主任反映意见,作为院系提职晋级,评优、评奖的考核鉴定。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