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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制度

实习护生出科考试制度

作者:护理学教研室 发布时间:2016-01-18 22:04:28 浏览次数: 【字体:

1.实习护生的出科考试由临床科室护士长及临床科室教学秘书负责组织实施,于实习护生出科前3天进行。 

2.实习护生出科考试形式以笔试、技能考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试卷由科室从出科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技能考核部分按学生实习量化考核册中要求考核,部分技能难以现场考核的可以口试。

3.临床科室应做好出科考试试卷评分,成绩统计及考试记录,作出出科试质量分析,并将成绩上报教务学生科。

4.凡出科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转科,由科室主任签字后上报教务学生科,并由学生申请补考,补考1次仍不及格者,需交费补该科室实习内容,考试合格后方可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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