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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工作职责

助教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5-11-14 10:40:16 浏览次数: 【字体:

1.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谈论等教学工作(公共外语、体育、制图等课程的教师还应讲课),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学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3.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4.参加教学法研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
5.中医基础学科和临床学科的助教,分别要有1/3和1/2以上时间,从事临床医疗实践(包括带见习和实习)。刚毕业参加工作的中医各学科的见习助教。要首先安排1至3年时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过好临床关。其他学科和见习助教,应主要参加实验工作,或在较高年资教师的指导下,从事其他各项助教工作。
6.所有助教一律实行坐班制。
7.兼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其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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