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广西卫生厅中医药民族医药继承创新工程研究项目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西卫生厅《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受理申报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中医药民族医药继承创新工程研究项目的通知》,我校现开始申报该类课题。具体通知要求请查阅广西卫生厅通知(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项要求
我校可申报中医药研究与开发类课题(含攻关课题、普通课题)、壮瑶医药研究与开发类课题(含壮瑶医药标准体系建设、诊疗技术、疗效评价专项)、中壮瑶药制剂研发类和自筹经费类课题。
(一)中医药研究与开发类课题(含攻关课题和普通课题,此类课题仅限中医药研究,不含壮瑶等民族医药研究)。
攻关课题我校只能申报报1项;普通课题15项;攻关课题每项支持经费8万元左右,普通课题每项支持经费2-3万元左右。单位匹配经费原则上不低于1:1的比例。研究周期为2-3年。
普通课题:基础医学院、药学院限报5项、壮医药学院限报2项。其它单位、部门限报1项。
攻关课题:各单位、部门限报1项。
(二)壮瑶医药研究与开发类课题(含壮瑶医药标准体系建设、诊疗技术、疗效评价专项),不限项申报。研究经费每项约8万元左右,单位匹配经费原则上不低于1:1的比例。研究周期为2-3年。
(三)中壮瑶药制剂研发类课题,不限项申报。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单位匹配经费原则上不低于1:1的比例。
(四)自筹经费类课题。不限项申报。历年已经承担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自筹课题者,尚未结题,本次不能申报。经费自筹,总投入不得少于2万。研究周期:2-3年。
二、申报要求
(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也可申报)和课题实施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有与主持课题相应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所主持的在研项目(课题)不超过2项(自筹课题除外),即2008年以来,主持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管理项目(课题),包括已完成但未结题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三)作为课题负责人,每人只能申报主持1个课题。
(四)每个课题必须提供经自治区科技厅批准的医学情报查新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
三、申报提交材料与申报时间
(一)申报提交材料。
各单位、部门提交申报书纸质版一式7份、申报课题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2)到科技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申报时间。
2013年2月18日9: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施学丽 电话:5513 3137535 13878187447
附件(请到科技处网页下载):
1.关于申报2013年广西卫生厅中医药民族医药继承创新工程研究项目的通知
2.课题汇总表
3.中医药研究与开发类课题申报书
4.中壮瑶药制剂研发类课题申报书
5.壮瑶医药研究与开发类课题申报书
6.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申请书(任务书)
7.匹配资金承诺书
8.联合申报协议书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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