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现已开始申报。为提高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量及提高项目资助率,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指南新规定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12年12月发布《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引导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
(一) 自2013年开始,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
1.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2. 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二) 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三)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分别提供书面承诺函,该承诺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承诺函内容包括: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四)扩大了在线填写申请书的项目类型:除了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下载WORD文档)填写外,其余项目均在线(登录isis系统,由科技处发放用户名和密码)填写。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二、申请范围
201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
另外,非集中接收申请期受理的其他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相关项目受理申请前通过其网站(www.nsfc.gov.cn)发布指南引导申请,请及时上网查询。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项目申请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请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www.nsfc.gov.cn)认真阅读并遵照《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等相关文件,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
(二)请于2013年1月1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3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下载使用新版申请书时,请务必将以前版本的申请书模板文件全部删除)。
我校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标书统一格式定为:正文(仿宋GB2312小四号);大标题(仿宋GB2312四号加粗);小标题(仿宋GB2312小四号加粗); 外文及特殊符号(Times New Roman);参考文献(仿宋GB2312五号); 行距(1.5倍)。
(三)请拟参与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审的申报者,务必于2013年1月25日17:30以前,以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为单位,统一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初稿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交科技处用于专家评审。学校将于1月26日~31日邀请专家预评审,并将于2月初将专家评审意见返回给申请人。
(四)所有申报者务必于2013年3月1日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初稿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上交到科技处做形式检查;同时上交项目组主要成员(附件8)用于查重。
(五)材料报送时间
由于向国家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时,学校要出具公函和项目清单(在学校所有申请项目电子文档提交后,才能产生),同时为避免国家基金委受理截止日前申请造成网络堵塞的问题(特别是在线填报申请目项要尽量提前),学校科技处受理正式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1日下午5:30前,请申请人务必按时提交正式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送材料
1. 正式纸质文稿(一式两份)及与纸质申请书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4);
3.《广西中医药大学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5);
4. 广西中医药大学****(二级学院、部门)关于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报告(附件6,二级学院汇总,个人不用填写)
5. 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包括电子版,附件3);
6. 项目组成员汇总表(包括电子版,附件8)及所在单位所有申报资料。
以上材料请交到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由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汇总交学校科技处计划科(办公楼522)。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 申请人认真学习《条例》、《指南》、《申请通告》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规定办法等文件,避免不了解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规定而使申请被初筛,如:
1. 申请人不符合《条例》和《指南》规定条件的;
2. 申请材料不符合《指南》要求的;
3. 申请项目数不符合限项申请规定的;
4. 注意有些学部对申请还有特定的要求,按照各学部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二)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人要遵守科学道德,以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按照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特别是相关保密规定的内容。
(四) 申请人须经他人本人同意,方可将其列入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结构要合理。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
(五) 我校教师参加外单位申请或外单位人员参加我校申请的都要将人员信息告知我校和外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尽量减少信息不通而造成超项。项目组主要成员中有我校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参加,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一般情况下,一个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
(六) 各单位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
(七) 申请人须使用2013年新版申请书,申请书电子文档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以往的申请书一律作废。撰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申请人必须填上经常使用的Email地址。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阳姣18677066890;施学丽13878187447
联系电话:3137535,内线:5513。
附件(请到科技处网页下载):
1. 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 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须知及限项规定
3. 国家自然基金申报汇总表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5. 广西中医学院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6. 各单位、部门关于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报告
7. 申请人晚提交承诺书
8. 项目组成员汇总表
9. 涉及人体标本研究内容的审查意见表
10. 涉及生物安全内容的审查意见表
11. 中级职称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家推荐信
1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
1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1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1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16.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1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18.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19. 2013年肿瘤学申请代码等一览表
20. 2013年医学科学部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21. 2013年NSFC医学科学部项目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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